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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出院须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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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根据患者目前病情及专家会诊的意见,患者病情经过治疗已痊愈或基本稳定,不需治疗,可出院在院外继续康复或进行辅助治疗和护理。
2.为维护医院正常的医治工作秩序,请您在接到医务人员通知后,尽快到我院出院办理处(住院大楼一楼)办理出院手续,并付清全部医药费用。
3.请您携带全部住院期间预缴费清单。如有遗失预缴费清单,需要所在单位或村或居委会出具证明并附上患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;或者本院医务人员签字担保。
4.如因您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,而干扰了医院正常医疗工作秩序,我院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, 由此产生的责任和后果由您承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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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漳州市医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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